原來不是每張保單受益人都可以指定


投保保險是為了保障在未來我們所無法預測的風險,除了希望能在需要用錢時能夠有所準備,同時也是不希望自己因故失能甚至身故為家人帶來生活上極大的壓力。而保單裡的受益人欄位便是用來與保險公司約定,若被保險人有天遭逢變故時保險將能按照將保險金給付給自己或是配偶、子女等。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保險金都可以指定受益人喔,有些保險金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本人,並不能指定給自己的親屬們。但是要如何分辨呢?接著看下去保證你能秒懂哪些保險金可以指定受益人,而哪些其實不能!



從保險金保障對象 簡單區分是否能夠指定受益人


不可指定受益人:醫療相關保險金

:醫療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可指定受益人:壽險、意外險 > 生存相關的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還本保險金、祝壽保險金、身故後的年金保險金


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分類方式大致區分保險金是否可以指定受益人,那就是先看這個保險金是否為醫療相關的保險金。若是醫療相關的保險金則不能指定受益人,例如: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等,這類型的保險金其受益人是不可以指定的,受益人必須是被保險人本人。


不能指定的原因是什麼呢?原因是這類型的保險金通常是用來給付被保險人在發生事故或疾病時所需的醫療費用以及生活費用。若受益人並非被保險人,便失去了醫療相關保險金的意義,因此才會有不能指定受益人的限制。


相反的,壽險、意外險中的身故保險金、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等,因為給付項目並非限制於被保險人的醫療相關費用,因此保險金可以指定受益人。比如被保險人已經身故,保險公司將保險金理賠給被保險人指定的對象。常見可以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如:身故保險金。而受益人也可以一次指定多位,並且也能安排以順位或是比例的方式分配保險金給指定的受益人們。



受益人有身份限制 外遇對象、麻吉不在指定範圍 


受益人指定條件:通常僅限於指定給配偶、直系親屬或法定繼承人。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五):

身故受益人是否指定為配偶、直系親屬,或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且其順位及應得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若否,應說明原因。 


尚未結婚的情侶若雙方均年滿18歲以上並且已經公開交往至少6個月,並且被保險人的生存對受益人(伴侶)是有利益的,也就是當被保險人身故時受益人的經濟會受到影響,則有機會可以在指定受益人時指定伴侶為保險金的受益人。


雖然有些保險的保險金是可以指定給特定對象的,但這個特定對象的身份也會有限制,根據以上辦法我們可以了解,保險公司在核保時需要留意受益人的身份,若受益人指定為配偶、直系親屬及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對象,保險公司需要了解原因與確實評估,因為容易有道德上的問題例如:詐保。所以假設想將保險金指定給外遇對象或是好朋友、好鄰居等等,基本上是不可行的喔!


另外以上的分類是一個大致的區分方式,並非適用於所有險種,像年金保險就無法以這個分類方式做判斷,所以詳細針對每種保險的保險金是否能夠指定受益人,還是要依照保單中實際的規定作為依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