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生車禍好緊張,車禍當下報警做完筆錄後,後續雙方對車禍事故的和解金,到底要怎麼談。是雙方約定一個正式場合談賠償事宜呢?還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


今天保立答就來教大家,發生車禍的和解金是怎麼談的,以及談和解時會發生什麼事!



實務上,車禍和解金怎麼談?


當車禍發生時,需要先留下雙方的姓名、聯絡電話,再將聯絡資料提供給保險公司聯繫後續的和解賠償事宜。


在談和解金額的過程中,雙方一定要請自己的保險公司派人參與,因為根據《保險法》保險公司具有「和解參與權」。雙方會開啟一場和解會議,或直接由雙方保險公司在電話中協調理賠金額。


如果保險公司沒參與和解過程,私下和解會造成什麼影響呢?


許多人發生車禍後,為了想要趕快解決,或是因為自己有保車險,就擅自同意了對方提出的和解金額。自己先支付對方和解金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車險理賠,但其實這樣的做法,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喔!


原則上「和解參與權」就代表,保險公司必須參與雙方的和解過程,這樣會議中談的和解金才算數!


若保險公司沒有參與車禍和解過程,保險公司可拒絕給付和解金,並可另啟一場和解會議,讓雙方當事人在保險公司派人參與的情況下,重新洽談和解金額。但是在實務上,有許多保險公司為了避免在和解會議上遇到保險黃牛,因此會選擇不參加和解,直接進行「調解」。



如果保險公司有參與和解過程,可以不接受和解金嗎?


以保險法來說,只要雙方當事人談定的和解金額在保險額度內,且保險公司沒有正當理由可以拒絕之下,只要保險公司有派人「參與」和解過程即視為「同意」和解金額。


但是保險公司經常對和解金額有自己的看法,因此會在和解會議中向當事人提出,若當事人接受保險公司的和解金額,那雙方就能簽訂和解書;反之,若當事人不同意和解金額,那麼就要走到下一步了。



若有一方不接受和解金額的話,怎麼辦?


若在和解過程中雙方或保險公司不同意和解金額,便可以向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聲請「調解」。和解、調解的差異在於,「調解」的過程中會有中立的調解委員介入協助商談。


一旦調解成立後,便會收到經由法院核定的車禍調解書,這份調解書就為依法判決具有法律效益,不能再有人不接受和解金額賴皮不付錢!



建議別私下和解,開和解會議時要有保險公司在場


總結來說,在和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務必要讓保險公司派人參與,讓保險公司扮演促成雙方和解的角色,且雙方在談和解金額時,根據車禍事故實際損失實報實銷和解金額,才是最妥當的做法。


另外,發生車禍時千萬不要私下與對方和解,在沒有公正的第三方情況下,有可能發生離開現場被告肇事逃逸、和對方要求賠償金時遭耍賴(如:不承認簽名筆跡、不承認賠償金額等),最後說不定還要提告才能拿回你應得的賠償金,簡直是得不償失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