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的前十大死因中,至少一半以上跟重大疾病有關,如癌症、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等。根據統計,在台灣罹患重大傷/疾病,治療過程中每人平均需花費50~100萬元,因此若能在確診後一次領取大筆理賠金,才足以應付後續一連串龐大的醫療開銷。


而同樣是保障你罹患重大疾病時,能夠給付一次性理賠金的保險,「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這兩個險種又有何差異呢?或是應該選擇哪個險種投保呢?



「重大疾病」與「重大傷病」的差異 


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最主要的差異在於保障範圍,傳統重大疾病險僅針對保單所列的七項疾病理賠,重大傷病則以「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為標準,保障22類重大傷勢+疾病,保障範圍相對寬。不過因為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較廣,保費也相較重大疾病險高,有些貴了將近四成。




「重大疾病」與「重大傷病」的保障項目差異



那你可能會想説投保重大傷病險應該就夠了吧?重大疾病險的七個項目應該會全部包在重大傷病險裡吧?其實不是喔!雖然重大傷病的保障範圍很廣泛,但獨獨缺乏了「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心肌梗塞」這兩項重大疾病險才有的項目,且重大傷病險除外不賠先天性的疾病、職業病等八類健保局公告的重大傷病,因此如果你符合上述不保事項,重大傷病險可能不太適合你喔~



重大疾病與重大傷病,癌症保障差異


根據衛福部統計109年國人十大死因結果顯示,「癌症」再度蟬聯榜首,占總死亡人數29%。因此癌症也是大眾挑選重大傷/疾病險的一大重點,接下來就來看看這兩個險種,提供的癌症保障有什麼區別呢?



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僅保障少部分輕度癌症(約10項)及其他重度癌症,對於治愈率較高的原位癌(零期癌)、第一期癌等「初期癌症」,通常列入除外責任不理賠。


需要注意的是,重大疾病險的癌症理賠會分為輕度癌症、重度癌症,給付不同比例之保險金,例如輕度癌症大部分僅理賠保額的10%,而重度癌症則是理賠保額的100%,這部分可特別留意商品的相關條款與規定。



重大傷病險:


重大傷病險中保障的癌症皆為「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而像是「原位癌(零期癌)、第一期癌、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這類治癒力高、復發風險低、不需長期追蹤治療的癌症就不在重大傷病的保障範圍。

至於是否達到「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則必須經醫師判斷,如五年內復發風險低,就不太會開立重大傷病證明;反之若醫師評估有高復發風險、需長期追蹤,醫師則可能會證明,當你拿到證明書就可以申請理賠保險金了。



結語


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兩個險種在不同風險的保障上有不同的表現,各有各自所不能完全被替代的地方,像是兩者針對的保障範圍不一樣,在購買保險前除了先判斷自己本身的需求(家庭疾病、預算考量等),也可以先跟業務員商量討論找出最適合自己的規劃,再用保額來做適當比例的調整,這樣當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傷病時就能有一大筆理賠金,不用擔心家庭被自己拖垮、存款不足等憂慮,可以專心於治療上!